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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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得益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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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相得益章(相得益彰)
注  音ㄒㄧㄤ ㄉㄜˊ ˋ ㄓㄤ
漢語拼音xiāng dé yì zhāng
釋  義義參「相得益彰」。見「相得益彰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相得益彰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相得益彰」原作「相得益章」。「彰」,明顯、彰顯的意思,「相得益彰」是指彼此互相配合、映襯,更能顯出各自的長處。《漢書.卷六四下.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.王襃》中收錄王襃的一篇文章〈聖主得賢臣頌〉。內容主要在述說聖主和賢臣之間的關係。他認為賢才是國家的工具,官員如果是賢能的人才,則不需任何的改革更張,功德自然就會普及全國。工具銳利,用的力量少,但效果卻很好。相同的道理,聖人和君子,正是聖明君主治理天下的工具,因此君王必須認真尋找賢德之人,才能夠安逸地享受天下太平。做部屬的也是如此,賢能的人一旦遇到聖明的君主,謀略合乎君主的心意,規諫的言詞受到重視,忠君之心能夠彰顯,得以擔任官職且施展抱負。所以天下太平,君主聖明,賢能的人才自然聚集,眾人心神聚合,會集大家的智慧,互相勉勵、配合,更能顯現出各自的長處。「相得益彰」這句成語就出自此處,指互相配合、映襯,更能顯出各自的優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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