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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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法自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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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作法自斃
注  音ㄗㄨㄛˋ ㄈㄚˇ ˋ ㄅㄧˋ
漢語拼音zuò fǎ zì bì
釋  義「作法自斃」之「斃」,典源作「敝」。「敝」,義同「斃」。自己訂立的法規,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語本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。
作繭自縛
典  源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
後五月,而秦孝公卒,太子立。公子虔1>之徒告商君2>欲反,發吏3>捕商君。商君亡4>,至關下5>,欲舍客舍6>。客舍人7>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「商君之法,舍人無驗者8>9>之。」商君喟然10>歎曰:「嗟乎11>,為法之敝12>一至此哉!」去之魏。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,弗受。商君欲之他國。魏人曰:「商君,秦之賊。秦彊而賊入魏,弗歸,不可。」遂內秦。商君既復入秦,走商邑,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。秦發兵攻商君,殺之於鄭黽池。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,曰:「莫如商鞅反者!」遂滅商君之家。

〔注解〕

  1. 公子虔:秦國人,生卒年不詳。秦孝公兒子駟的師傅,反對商鞅變法的代表人物,曾經因為不遵守新法而受過劓刑。
  2. 商君:公孫鞅(西元前390?∼338),戰國時衛人。少好刑名法術之學,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,後入秦為相,說服秦孝公推行新法,秦國富強後,受封於商。因為用法嚴苛,樹敵眾多,孝公卒,遂被車裂而死。或稱「商鞅」、「衛鞅」。鞅,音ㄧㄤ。
  3. 發吏:差遣官吏。發,派遣。
  4. 亡:音ㄨㄤˊ,逃亡。
  5. 關下:函谷關附近。函谷關,約位於今河南省靈寶縣西南的關口。東起崤山,西至潼津,地形至為險要。戰國時為秦所建,故亦稱為「秦關」。
  6. 欲舍客舍:想要住宿在旅舍中。舍,音ㄕㄜˋ。第一個「舍」,動詞,住宿。
  7. 客舍人:旅舍主人。各本作「客人」,人上無舍字,今依《史記會注考證》本。
  8. 無驗者:沒有證件的人。驗,指證件。
  9. 坐:連坐。即一人犯罪,相關人員遭牽連而受罰。
  10. 喟然:嘆氣的樣子。喟,音ㄎㄨㄟˋ
  11. 嗟乎:表示感嘆的發語詞。嗟,音ㄐㄧㄝ。
  12. 敝:傷害。
典故說明「作法自斃」原作「為法之敝」。據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載,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國政,並接受變法主張,實施一連串改革,使得秦國逐漸走向富強,進而成為戰國七雄之一。由於商鞅執法非常嚴苛,得罪許多王親貴戚。孝公死後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對變法持反對意見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對商鞅懷恨在心,密告他有謀反意圖,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潛逃到函谷關時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說:「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讓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會遭到牽連而受罰。」拒絕讓他留宿。商鞅嘆氣說:「唉!自己訂立的法規,竟然把自己害到這種地步!」後來「作法自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現「作法自斃」的書證如:《聊齋志異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
書  證
  1. 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三回:「怎奈此時官場中人,十居其九是吃煙的,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?」
  2. 《聊齋志異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
用法說明

語義說明

比喻自作自受。

使用類別

用在「自取其禍」的表述上。

例句

  1. 這件事他是作法自斃,怨天尤人有何用?
  2. 身為官員如果貪贓枉法,終有一天會作法自斃
  3. 商鞅雖然是作法自斃,但不也表示他的大公無私嗎?
  4. 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,小心像商鞅一樣作法自斃
  5. 那些掩耳盜鈴,貪贓枉法的官員,遲早會作法自斃的。
  6. 他誣賴了那麼多人,當然受到朋友的排斥,真是作法自斃
  7. 他以為耍小聰明可以矇騙過去,結果作法自斃,被逮個正著。
辨  識

近義成語

自作自受作繭自縛玩火自焚咎由自取

「作法自斃」及「作繭自縛」都有做了某事,反使自己不利的意思。
「作法自斃」語義較重,指受害或滅亡;「作繭自縛」語義較輕,指陷入困境。
作法自斃作繭自縛例句
你這種作法是在自掘墳墓,小心像商鞅一樣∼。
感情的事最易讓人∼,難以解脫。

參考詞語
  1. 作法自弊
    ㄗㄨㄛˋ ㄈㄚˇ ˋ ㄅㄧˋ
    zuò fǎ zì bì
    猶「作法自斃」。見「作法自斃」條。

    1. 宋.莊綽《雞肋編》卷中:「章誼宜叜侍郎,有田在明州。紹興二年出租,預買絹三匹,三年增九匹,歎其賦重。從兄彥武在傍曰:『此作法自弊之過也。』」

  2. 為法自弊
    ㄨㄟˊ ㄈㄚˇ ˋ ㄅㄧˋ
    wéi fǎ zì bì
    猶「作法自斃」。見「作法自斃」條。

    1. 《資治通鑑.卷一一六.晉紀三八.安帝義熙八年》:「毅夜投牛牧佛寺。初,桓蔚之敗也,走投牛牧寺僧昌,昌保藏之,毅殺昌。至是,寺僧拒之曰:『昔亡師容桓蔚,為劉衛軍所殺,今實不敢容異人。』毅歎曰:『為法自弊,一至於此!』遂縊而死。」

  3. 為法自斃
    ㄨㄟˊ ㄈㄚˇ ˋ ㄅㄧˋ
    wéi fǎ zì bì
    猶「作法自斃」。見「作法自斃」條。

    1. 《太平廣記.卷一二一.魚思咺》引《朝野僉載》:「上欲造匭,……咺應制為之……。無何有人投匭言咺。云:『……(咺)為敬業作刀輪以衝陣,殺傷官軍甚眾。』推問具承,誅之。為法自斃,乃至於此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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