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法自斃
成 語 | 作法自斃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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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|||||||||
漢語拼音 | zuò fǎ zì bì | |||||||||
釋 義 | 「作法自斃」之「斃」,典源作「敝」。「敝」,義同「斃」。自己訂立的法規,反而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語本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。 △「作繭自縛」 | |||||||||
典故說明 | 「作法自斃」原作「為法之敝」。據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列傳》載,戰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治理國政,並接受變法主張,實施一連串改革,使得秦國逐漸走向富強,進而成為戰國七雄之一。由於商鞅執法非常嚴苛,得罪許多王親貴戚。孝公死後,惠公即位。惠公原本就對變法持反對意見,再加上公子虔等人對商鞅懷恨在心,密告他有謀反意圖,於是派遣官吏全力捉拿他到案。商鞅潛逃到函谷關時,想要到旅舍投宿,旅舍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鞅,說:「這是商鞅制定的法令,讓身分不明的人留宿旅舍,被查到了會遭到牽連而受罰。」拒絕讓他留宿。商鞅嘆氣說:「唉!自己訂立的法規,竟然把自己害到這種地步!」後來「作法自斃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自作自受。出現「作法自斃」的書證如:《聊齋志異.卷四.余德》:「余笑起,飛一巨觥;酒方引滿,蝶亦颺去。頃之,鼓又作,兩蝶飛集余冠。余笑云:『作法自斃矣。』亦引二觥。」 | |||||||||
用法說明 | 語義說明比喻自作自受。使用類別用在「自取其禍」的表述上。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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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 識 | 近義成語自作自受、作繭自縛、玩火自焚、咎由自取「作法自斃」及「作繭自縛」都有做了某事,反使自己不利的意思。 「作法自斃」語義較重,指受害或滅亡;「作繭自縛」語義較輕,指陷入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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