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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揚鑣分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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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揚鑣分路(分道揚鑣)
注  音ㄧㄤˊ ㄅㄧㄠ ㄈㄣ ㄌㄨˋ
漢語拼音yáng biāo fēn lù
釋  義義參「分道揚鑣」。見「分道揚鑣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分道揚鑣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分道揚鑣」原作「分路揚鑣」。北魏時,有個名叫元志的人,不但是皇親國戚,還是當時首都洛陽的行政長官。他個性強悍,任何事都不輕易退讓。有一天,他乘座車走在路上,御史中尉李彪的座車也迎面而來。由於兩方都人馬眾多,一定要有一方退讓才能通過。照理說,官小的人要讓官大的人先走。而以官職來論,李彪是中央官員,元志只是地方首長,應該要禮讓。但元志個性強硬,加上是皇親國戚,硬是不肯讓步。雙方因此鬧得不可開交,決定去找皇上評理。李彪見了孝文帝說:「我是御史中尉,官比他大,區區一個洛陽市長怎麼可以這樣和我對抗呢?」元志反駁說:「我是國都所在的洛陽市長,洛陽城裡每個人都歸我管,哪有比照其他地方官,讓中央官員先走的道理?」孝文帝聽了很無奈,也不去評斷誰是誰非,就笑著說:「好啦!好啦!你們別吵!洛陽是我的地方,我說了就算,把路分成兩半,你們兩人以後各走各的就好啦!」元志和李彪兩人聽到皇上這麼說後,就拿著尺到外面,量了道路的寬度,然後分成兩半,各走自己的那一半。後來「分道揚鑣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人依其志向,各奔前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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