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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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法三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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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  語約法三章
注  音ㄩㄝ ㄈㄚˇ ㄙㄢ ㄓㄤ
漢語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釋  義語本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。」原指漢高祖入咸陽,臨時制定三條法律,與民共守。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漢興之初,雖有約法三章,網漏吞舟之魚,然其大辟,尚有夷三族之令。」後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二回:「因姑娘當日在青雲山莊有『一路不見外人』的約法三章,早吩咐過公子沿路無事,不必到姑娘船上去。」
附  錄修訂本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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