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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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廷抗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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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分廷抗禮(分庭抗禮)
注  音ㄈㄣ ㄊㄧㄥˊ ㄎㄤˋ ㄌㄧˇ
漢語拼音fēn tíng kàng lǐ
釋  義義參「分庭抗禮」。見「分庭抗禮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分庭抗禮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分庭抗禮」原作「分庭伉禮」。《莊子.漁父》中曾記載一段關於孔子的故事。有一天,孔子帶著弟子到郊外遊玩,遇到一位老漁夫。孔子與他談話後,覺得他見多識廣,談吐不俗,似非普通人,便問他住處,想再上門多向他請教些道理,沒想到漁夫卻不理會,撐船而去。孔子相當敬重他,站在岸邊一直等到他人影消失後才離去。他的學生子路無法理解老師何以如此尊敬一位漁夫,便問:「學生侍奉夫子您也有很長一段時間了,從沒見過有人這樣對您。以往天子諸侯接見您,沒有不以相稱的禮節對待,您總還有些高傲不屈的神色。今天這位漁夫對您無禮,您卻彎腰屈身,對他如此恭敬,有點不合理吧?」孔子便趁機教育子路,指出人無貴賤之分,只要懂得道理,都值得尊敬。文中的「分庭伉禮」指諸侯以分處庭中,相對設禮,以平等的禮節對待孔子。後來「分庭抗禮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平起平坐,地位相當。亦用於比喻兩者對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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