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全之美
成 語 | 十全之美(十全十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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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shí quán zhī měi |
釋 義 | 義參「十全十美」。見「十全十美」條。 |
典 源 | 此處所列為「十全十美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 ※《周禮.天官冢宰下.醫師》 醫師,掌醫之政令,聚毒藥1>以共2>醫事。凡邦之有疾病者、疕瘍3>者造4>焉,則使醫分而治之。歲終,則稽5>其醫事,以制其食6>。十全為上;十失一,次之;十失二,次之;十失三,次之;十失四為下。 〔注解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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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故說明 | 此處所列為「十全十美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 「十全十美」的全、美都具有圓滿的意思,而「十」是數目之足,所以「十全十美」就可用來比喻圓滿美好毫無缺陷的境界。這句成語的「十全」早見用於《周禮》。《周禮》一書相傳為周公所撰,內容記錄周朝官制。其載述「醫師」一職「掌醫之政令」,平日負責蒐集藥物,為傷病者治療,每年年終,則有稽核人員視其績效以訂出應得的俸祿。績效等級以「十全為上」,也就是:治療十個人,十個都能痊癒,為最佳;十個人中,只有兩個人無法痊癒,為其次;有三個人無法痊癒,為再其次;若有四個人無法痊癒,便為下等。後來「十全十美」這句成語可能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。 |
書 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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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詞語 | 十全十美 shí quán shí měi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