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:::

首頁〉成語檢索〉正文〉[舞文巧法]

舞文巧法

列印   加入筆記
字級設定
成  語舞文巧法(舞文弄法)
注  音ˇ ㄨㄣˊ ㄑㄧㄠˇ ㄈㄚˇ
漢語拼音wǔ wén qiǎo fǎ
釋  義義參「舞文弄法」。見「舞文弄法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舞文弄法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舞、弄,玩弄。法,法令條文。「舞文弄法」,這句成語出自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列傳》,意思是玩弄文字技巧,以歪曲法律條文的原意。〈貨殖列傳〉講述的是經濟思想,強調農、工、商的重要性,積極的生產和交易行為,得以累積個人財富,也是促進社會進步繁榮的原動力。列舉如歌伎、游閑公子、醫生、兵吏等各行各業致力追求財富的方式。以兵吏為例,他們為了追求個人財富,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擾亂法律條文,盜刻印章偽造文書,不怕刑罰加身,只為貪圖他人賄賂的豐厚錢財。後來「舞文弄法」被用來指舞弄文字技巧,歪曲法律條文。如南朝梁沈約〈授蔡法度廷尉制〉:「州郡姦吏,恣其取捨,舞文弄法,非止一塗。」,指出州郡的姦吏任意妄為,玩弄文字以擾亂法律秩序。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