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:::

首頁〉成語檢索〉正文〉[罪不容宥]

罪不容宥

列印   加入筆記
字級設定
成  語罪不容宥(罪不容誅)
注  音ㄗㄨㄟˋ ㄅㄨˋ ㄖㄨㄥˊ ㄧㄡˋ
漢語拼音zuì bù róng yòu
釋  義義參「罪不容誅」。見「罪不容誅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罪不容誅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,他提倡儒家學說,重仁義、輕功利,所以曾說:「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,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,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稅,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:『冉求不是我的學生,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,對他加以指責。』由此看來,在上位者不行仁道,下屬還替他求富,是孔子所不恥的。更何況是替他打仗,為爭奪土地、城池,到處殺人,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。」後來「罪不容誅」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罪大惡極。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