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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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直自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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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木直自寇(山木自寇)
注  音ㄇㄨˋ ˊ ˋ ㄎㄡˋ
漢語拼音mù zhí zì kòu
釋  義義參「山木自寇」。見「山木自寇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山木自寇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山木自寇」是指樹木長成可用之材後,被拿去做成斧柄,之後再遭到自己木材做成的斧柄砍伐。「寇」,有劫取、掠取之義,在此處是砍伐的意思。山上的樹木,有的做成了斧柄,最後又來砍伐樹木。油膏可以作為燃料照明四方,卻因點燃火燭而受煎熬。桂樹的樹皮因為可供藥用,所以被人砍伐。漆樹也因為有用處,所以被人割取。莊子所要表達的是,大家都只知道有用事物的用處,卻不知道無用事物的作用,在於得以保全。後來「山木自寇」被用來比喻人因擁有才能而招致禍患。在唐.張九齡的〈雜詩〉五首之五中:「木直幾自寇,石堅亦他攻。何言為用薄?而與火膏同。」用的就是《莊子.人間世》的典故,加以改變詞形而成。意思是說:樹木與石頭都因為有用處,而被人砍伐或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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