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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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有餘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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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死有餘咎(死有餘辜)
注  音ˇ ㄧㄡˇ ˊ ㄐㄧㄡˋ
漢語拼音sǐ yǒu yú jiù
釋  義義參「死有餘辜」。見「死有餘辜」條。
典  源此處所列為「死有餘辜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《漢書.卷五一.賈鄒枚路傳.路溫舒》
夫獄者,天下之大命也,死者不可復生,者不可復屬。《書》曰:「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」今治獄吏則不然,上下相敺,以刻為明;深者獲公名,平者多後患。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,非憎人也,自安之道在人之死。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,被刑之徒比肩而立,大辟之計歲以萬數,此仁聖之所以傷也。太平之未洽,凡以此也。夫人情安則樂生,痛則思死。棰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故囚人不勝痛,則飾辭以視之;吏治者利其然,則指道以明之;上奏畏卻,則鍛練而周內之。蓋奏1>當之成,雖咎繇2>聽之,猶以為死有餘辜3>。何則?成練者眾,文致之罪明也。是以獄吏專為深刻,殘賊而亡極,媮為一切,不顧國患,此世之大賊也。故俗語曰:「畫地為獄,議不入;刻木為吏,期不對。」此皆疾吏之風,悲痛之辭也。故天下之患,莫深於獄;敗法亂正,離親塞道,莫甚乎治獄之吏。

〔注解〕

  1. 奏:古代臣下向皇帝上書或進言。
  2. 咎繇:音ㄍㄠ ㄧㄠˊ,相傳為舜之臣,掌刑獄之事,善聽獄訟。亦作「皋陶」、「咎陶」。  
  3. 辜:罪、過錯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死有餘辜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漢代路溫舒,字長君,鉅鹿東里人,為人勤學不倦。漢宣帝剛即位不久,任職獄官的路溫舒就上書建議宣帝開仁德之心,減緩犯人的刑期。他認為天下至今不能太平,是因為獄官執法過於嚴苛,而秦朝之所以會滅亡也是因為這個緣故。和古代獄官相比,現今獄官太過草率不人道,因為他們一方面害怕執法有過失受到處分,一方面為了順利結案,於是對捉到的疑犯行刑逼供,受不了刑求的疑犯只得勉強認罪。以這種不當手法取得的供詞,即使最後是由咎繇來斷案,也會認為人犯實在罪惡深重,連死都不足以抵罪。因此,他期望宣帝能夠聽取各方諫言,廢除嚴苛的刑罰,讓天下回歸太平。「死有餘辜」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個成語,用於形容罪惡深重,死都不足以抵罪。
書  證
  1. 宋.宋祁〈代陳州章相公乞致仕第一表〉:「玷廊廟之儀型,被史家之貶戮,死有餘咎。」
參考詞語死有餘辜
ˇ ㄧㄡˇ ˊ ㄍㄨ
sǐ yǒu yú g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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