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身試法
成 語 | 以身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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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yǐ shēn shì fǎ |
釋 義 | 試,試探、考驗。原指故意從事違反法令的事情,以考驗為政者執行律令的能力與決心,後專指某人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語出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。 △「知法犯法」 |
典故說明 | 據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載,漢代王尊,是位廉潔奉公、處事嚴明、不畏豪強的官吏。在他小時候父母親過世後,就跟著伯、叔父,以幫人牧羊維生。他十分好學,牧羊之餘,熟讀史書,日後也因此而有機會擔任官職。元帝時,他被擢升為安定太守,一上任就發出公告給所屬縣衙,告誡官吏要以身作則,當人民的表率,革除貪婪鄙陋的惡習,明察謹慎的盡守職責,不要無視法律尊嚴,而親身去試探。後來「以身試法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形容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 |
用法說明 | 語義說明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使用類別用在「違法不軌」的表述上。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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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 識 | 反義成語奉公守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