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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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鶴焚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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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  語煮鶴焚琴
注  音ㄓㄨˇ ㄏㄜˋ ㄈㄣˊ ㄑㄧㄣˊ
漢語拼音zhǔ hè fén qín
釋  義把鶴煮了吃,把琴當柴燒。比喻殺風景的事。《水滸傳》第三八回:「正是:憐香惜玉無情緒,煮鶴焚琴惹是非。」也作「焚琴煮鶴」、「煮鶴燒琴」。
附  錄修訂本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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