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可通神
詞 語 | 錢可通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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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ián kě tōng shén |
釋 義 | 唐張廷賞辦案,最初,嚴令十日內查明。隔日有小帖書明奉錢三萬貫,請張作罷。張廷賞大怒,下令加速查辦。不料,第三日增為五萬貫,第四日又增為十萬貫。張以為錢至十萬,連鬼神皆可買通,恐惹禍上身,此案便不了了之。典出唐.張固《幽閒鼓吹》。比喻金錢效用極大,有了錢,什麼事都能辦得到。元.無名氏《鴛鴦被》第四折:「大小荊條,先決四十,再發有司,從公擬罪,錢可通神,法難縱你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三回:「自古道,錢可通神,他雖然又化了萬把銀子,到底還有二萬多沒有拿出來。」也作「錢能通神」。 |
附 錄 | 修訂本參考資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