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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竊竊偶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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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竊竊偶語(竊竊私語)
注  音ㄑㄧㄝˋ ㄑㄧㄝˋˇˇ
漢語拼音qiè qiè ǒu yǔ
釋  義義參「竊竊私語」。見「竊竊私語」條。
典  源此處所列為「竊竊私語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宋.蘇舜欽〈上范公參政書〉(據《蘇學士文集》卷一○引)
去年天子又采天下之議,召閣下入政府,天下之人踴躍詠歌,若已得之,皆曰朝廷用人如此,萬事何足慮?日傾耳拭目1>,望閣下之所為。未及半年,時某自山陽還臺,已聞道路傳云:「閣下因循姑息2>,不肯建明大事3>。」時尚竊竊私語,未敢公然言也。某既絕不之信4>,必謂怨惡之人煽成此謗5>,談者好奇易傳耳。及至都下,言者稍眾,不復避人矣,某始疑之。

〔注解〕

  1. 傾耳拭目:側著耳朵聽,擦亮眼睛看。比喻殷切期待。
  2. 因循姑息:遵循舊習,苟且偷安。
  3. 建明大事:指對國事有所建議及陳述。
  4. 絕不之信:即「絕不信之」,指絕不相信這件事。
  5. 謗:以不實言論中傷他人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竊竊私語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宋仁宗慶曆三年(西元1043),范仲淹(西元989~1052)擔任樞密副使,開始推行新政,試圖改革國家長年弊病。然而在政策公布後,卻遭到原本新政支持者蘇舜欽(西元1009~1049)的嚴厲批評,他在〈上范公參政書〉中說道:「閣下(范仲淹)在剛執政時,朝野寄予厚望,天下人歡欣鼓舞,每天都期盼您能有所作為。沒想到未到半年,在我回京路上,已聽見『閣下只是遵循舊習,苟且偷安,未能提出新規畫』的傳言。而當時人們僅在私下小聲談論,不敢公開地說,因此我只認為是有人在煽動毀謗而已。到了京都,這樣的人竟多了起來,且毫不避諱,讓我開始感到困惑,究竟新政出了什麼問題?」因此蘇舜欽指出應加大改革力道,並提出了具體建議。後來原文中的「竊竊私語」被摘出,成為一句成語,用來指私下低聲談論。
書  證
  1. 宋.李燾《續資治通鑑長編.卷三六二.哲宗乙丑年》:「自興保甲以來,往往竊竊偶語曰:『三路教民,固將緩急當護邊之用也,我曹豈亦將驅而為此乎!』」
  2. 《金史.卷一三二.逆臣列傳.唐括辯》:「(唐括辯與海陵)旦夕相與密謀。護衛將軍特思疑之,以告悼后曰:『辯等因間每竊竊偶語,不知議何事。』」
參考詞語竊竊私語
ㄑㄧㄝˋ ㄑㄧㄝˋ ˇ
qiè qiè sī y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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