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diom | 約法三章 |
Bopomofo | ㄩㄝ ㄈㄚˇ ㄙㄢ ㄓㄤ |
Pinyin | yuē fǎ sān zhāng |
Interpretation | 漢高祖劉邦初入咸陽,臨時制定三條法律,與民共守。語出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。後用「約法三章」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。 |
Allusion description | 秦朝末年,天下大亂,群雄紛紛起兵抗暴,其中以劉邦和項羽的勢力最為強大。劉邦認為想要得到天下,必先得到民心,因此他很重視民心的向背,軍紀也相當嚴謹。當劉邦的軍隊前進至霸上時,秦王子嬰前來投降,有些將領建議把秦王殺了,但劉邦認為秦王既然已經投降,就不當殺掉他,否則會失去民心。後來劉邦進入秦朝首都咸陽之後,不久又還軍霸上,召集各地的父老豪傑,向他們宣布︰「父老們長久苦於秦朝的苛法,今日我既然最先進入關中,理當為關中的王,所以我要和父老們重新約定法律,新的法律只有三條,就是:殺人者要處死,傷人者要受處罰,搶劫者要判刑。其餘秦朝的苛法全部廢除。」百姓們知道了這個消息,都非常高興,更加愛戴劉邦,為日後漢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礎。「約法三章」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個成語,用於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。 |
Instructions | Semantic description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。
Usage category用在「制定規約」的表述上。
Example
- 還未結婚,他們就已約法三章,婚後家事一律平均分擔。
- 媽媽說:「我早就和你們約法三章了,功課沒作完不准看電視。」
- 既然我們已約法三章,理應一切依約行事,你怎可如此輕率反悔呢?
- 為了日後行事方便,我們雙方最好先來個約法三章,以便共同遵守。
- 一開學,導師就和我們約法三章,規定從此以後,不許再有遲到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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