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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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日而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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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指日而致(指日可待)
注  音ˇ ˋ ˊ ˋ
漢語拼音zhǐ rì ér zhì
釋  義義參「指日可待」。見「指日可待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指日可待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指日」,為指算日期的意思。一件事情可以指出日期,等待其來臨,表示這件事情的完成,已經為期不遠。司馬光(西元1019∼1086字君實),宋陝州夏縣涑水鄉人。哲宗初,入朝為相,罷王安石新法,恢復舊制。卒贈溫國公,諡文正,世稱為「涑水先生」。司馬光認為,朝廷應該廣開言路,讓上位者能夠得知下位者的心聲,這樣一來,國家才能長治久安。他曾經上書論說當時士大夫的人品頹弊,每以苟合偷安為明智之舉,而不願正言直諫。又上書論皇帝用人,應該重視諫諍之臣,並以他們做為自己的耳目。司馬光本以為自己會因此受到責難,不料太皇太后非但沒有怪罪他,還派遺使者向他請教當今朝政得失。因此司馬光感到十分欣慰,認為進諫之路已經開啟,如此一來,天下太平之日不久即將到來。後來「指日可待」被用來形容願望或期盼不久即將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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