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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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過其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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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談過其實(言過其實)
注  音ㄊㄢˊ ㄍㄨㄛˋ ㄑㄧˊ ˊ
漢語拼音tán guò qí shí
釋  義義參「言過其實」。見「言過其實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言過其實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東漢應劭所著的《風俗通義》中的〈正失〉篇,開頭即點出此篇是為了糾正歷史上善惡謬誤所寫,所以立篇名為〈正失〉。在孝文帝這段中,指出劉向認為世俗流傳漢文帝的許多事跡,大多是些誇大,與事實不相符的穿鑿附會之說。只因文帝非常禮遇來上諫的大臣,所以大臣們對文帝多有褒獎。例如:文中列舉十數件關於文帝的善行,都有溢美、牽強附會之嫌。後人看到這些褒揚的文章,就以為全是事實。世上的非議與稱讚,有很多是名實不符,但會去求證的人不多,隨聲附和的人倒是不少。應劭在此對劉向的看法表示贊同。後來「言過其實」被用來指言辭虛妄誇大,與事實不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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