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:::

首頁〉成語檢索〉正文〉[忘年之契]

忘年之契

列印   加入筆記
字級設定
成  語忘年之契(忘年之交)
注  音ㄨㄤˋ ㄋㄧㄢˊ ㄑㄧˋ
漢語拼音wàng nián zhī qì
釋  義義參「忘年之交」。見「忘年之交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忘年之交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忘年之交」是指兩人交往,忘記年紀的差距而成為好朋友。在晉朝張隱所寫的《文士傳》曾提到禰衡禰衡和孔融結交為好友時時候,禰衡未滿二十歲,孔融已五十歲了。正是因為孔融看重禰衡的人才,所以願意為忘年之交。後來「忘年之交」成為一個成語,用來指不拘年歲行輩而結交為友。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