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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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與心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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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事與心違(事與願違)
注  音ˋ ˇ ㄒㄧㄣ ㄨㄟˊ
漢語拼音shì yǔ xīn wéi
釋  義義參「事與願違」。見「事與願違」條。
典  源此處所列為「事與願違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三國魏.嵇康〈幽憤〉詩(據《文選.卷二三.詩》引)1>
2>我憤歎,曾莫能儔3>!事與願違,遘4>茲淹留5>窮達有命,亦又何求!古人有言,善莫近名。奉時恭默,咎悔不生。

〔注解〕

  1. 典故或見於《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下。
  2. 嗟:音ㄐㄧㄝ,表示感傷、哀痛的歎詞。
  3. 儔:音ㄔㄡˊ,匹敵、相比。
  4. 遘:音ㄍㄡˋ,遇見、遭遇。
  5. 淹留:久留。指身陷囹圄。

〔參考資料〕

《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》卷下
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,欲登王位,一名班足太子,為外道羅陀師受教,應取千王頭以祭家神。自登其位,已得九百九十九王,少一王,即北行萬里,即得一王,名普明王。其普明王白班足王,言:「願聽一日飯食沙門,頂禮三寶。」其班足王許之。一日時,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,請百法師,敷百高座,一日二時,講《般若波羅蜜》八千億偈竟,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說偈,言:「……生老病死,輪轉無際。事與願違,憂悲為害。……」爾時,法師說此偈已,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,王自證得虛空等定,聞法悟解,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眾中,即告九百九十九王,言:「就命時到,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,問《般若波羅蜜經》中偈句。」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事與願違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三國魏嵇康〈幽憤〉詩是他的好友呂安為其兄呂巽誣諂繫獄,他仗義執言,卻受到牽連,在獄中藉以抒發情緒之作。他生性不與世俗同流,志在守樸全真,對於自己無端被陷害入獄,心中的哀痛和憤慨,是誰也比不上的。他感嘆身陷囹圄的殘酷事實,和本想「嗈嗈鳴鴈,奮翼北遊」──像雁一樣翱翔天際自在悠遊的願望相違背。最後他和呂安全因此被殺了。後人就以「事與願違」表示事實和願望相違背。
書  證
  1. 唐.崔祐甫〈祭董大使文〉:「弔隨慶集,事與心違。良知與主,昨是今非。」
  2. 清.陳維崧〈金菊對芙蓉.語響潭煙〉詞:「相逢暗惹平生恨,西州路,事與心違。」
參考詞語事與願違
ˋ ˇ ㄩㄢˋ ㄨㄟˊ
shì yǔ yuàn wé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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