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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矯枉過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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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矯枉過直(矯枉過正)
注  音ㄐㄧㄠˇ ㄨㄤˇ ㄍㄨㄛˋ ˊ
漢語拼音jiǎo wǎng guò zhí
釋  義義參「矯枉過正」。見「矯枉過正」條。
典  源此處所列為「矯枉過正」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《越絕書.卷一五.越絕篇敘外傳記十九》1>
問曰:「子胥伐楚宮,射其子,不殺,何也?」「弗及耳。楚世子奔逃雲夢之山。子胥2>兵笞3>卒主之墓,昭王5>遣大夫6>申包胥7>入秦8>請救。于斧漁子9>進諫子胥,子胥適10>會秦救至,因引兵還11>。越12>見其榮於無道之楚13>,興兵伐吳14>。子胥以不得已,迎之就李15>。」問曰:「笞墓何名乎?」「子之復仇,臣之討賊,至誠感天,矯枉過直。乳狗哺虎,不計禍福。大道不誅,誅首惡。子胥笞墓不究也。」

〔注解〕

  1. 典故或見於《漢書.卷一四.諸侯王表》。
  2. 子胥:伍員(?∼西元前664),字子胥,春秋楚人。與父兄俱仕楚,楚平王聽信讒言,殺其父兄,後逃亡吳國,佐吳伐楚,並得以使己復仇雪恥。又吳王夫差滅越國後,欲釋越王句踐回國,伍員極力諫阻,夫差不聽,反而聽信讒言殺了他。伍員死前預言越必滅吳,九年後果然應驗。
  3. 笞:音ㄔ,用鞭或竹板打。
  4. 卒王:指楚平王。
  5. 昭王:春秋時楚人,生卒年不詳。平王之子,名壬。伍員助吳王闔廬攻楚,入楚都城郢時,楚昭王出奔,使申包胥求援於秦。後來吳伐陳,昭王救之,囤兵於城父,因得重病卒於城父。在位共二十七年,諡昭。
  6. 大夫:職官名。多係擔任中央要職和顧問。
  7. 申包胥:春秋時楚國大夫,生卒年不詳。本姓公孫,名包胥,因封於申,故又稱申包胥。伍員助吳伐楚,攻入楚都城郢,包胥入秦求援,依庭牆哭七日,秦王乃遣兵幫助楚國平定國難。後楚昭王論功行賞,逃而不受。
  8. 秦:國名,西元前248∼207。周孝王封伯益的後代於秦地,地約當在今甘肅省天水縣。莊公時徙居大丘,孝公時定都咸陽,得商鞅變法圖強,積極東侵。秦王政二十六年 (西元前221)統一天下,後為劉邦所滅。
  9. 于斧漁子:于斧,春秋時地名。漁子,漁夫。
  10. 適:正好。
  11. 還:返。
  12. 越:春秋時諸侯國,姒姓。建都於會稽。曾占有今江蘇、浙江及山東的一部分,後滅於楚。
  13. 楚:周成王封熊繹於楚,春秋時稱王,為戰國七雄之一。領土有今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浙江及河南南部,後為秦所滅。
  14. 吳:春秋時諸侯國。泰伯封於吳地,故址在今江蘇省無錫縣。傳到夫差,為越王句踐所滅。
  15. 就李:春秋時地名,在今浙江省崇德縣東南。

〔參考資料〕

《漢書.卷一四.諸侯王表》
天子自有三河、東郡、潁川、南陽,自江陵以西至巴蜀,北自雲中至隴西,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,公主、列侯頗邑其中。而藩國大者夸州兼郡,連城數十,宮室百官同制京師,可謂撟抂過其正矣。雖然,高祖創業,日不暇給,孝惠享國又淺,高后女主攝位,而海內晏如,亡狂狡之憂,卒折諸呂之難,成太宗之業者,亦賴之於諸侯也。
另可參考:漢.董仲舒《春秋繁露.卷一.玉杯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矯枉過正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據《越絕書.卷一五.越絕篇敘外傳記十九》載:春秋時,伍氏一家本在楚國仕宦,但伍子胥的父親和哥哥因為得罪了楚平王而被殺,只有他一人逃到吳國。由於受到吳王闔閭的賞識,他幫助吳國從衰微的國勢走向富強,進而使吳成為一方的霸主。但是伍子胥從來沒有忘記楚平王的殺父之仇。後來楚國攻伐蔡國,伍子胥便藉救援蔡國的名義,發動吳兵攻打楚國,攻下楚國的都城郢。此時楚平王早已死去多年,復仇心切的伍子胥命令兵士們挖開楚平王的墳墓,鞭笞屍骨。後人評論這件事情,認為:「兒子為父親復仇,臣子討伐逆賊,本來是發自至誠之舉,但是伍子胥的做法已經超出常理,反而不合乎中庸之道了。」後來「矯枉過正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原文的「矯枉過直」演變而出,用來指人糾正偏差超過適切程度,反而不符合中庸之道。
書  證
  1. 《越絕書.卷一五.越絕篇敘外傳記十九》:「子之復仇,臣之討賊,至誠感天,矯枉過直。」 (源)
  2. 宋.秦觀〈財用上〉:「士大夫矯枉過直,邈然以風裁自持,不復肯言財利之事。」
參考詞語矯枉過正
ㄐㄧㄠˇ ㄨㄤˇ ㄍㄨㄛˋ ㄓㄥˋ
jiǎo wǎng guò zhè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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