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 語 | 盡忠報國 |
注 音 | ㄐㄧㄣˋ ㄓㄨㄥ ㄅㄠˋ ㄍㄨㄛˊ |
漢語拼音 | jìn zhōng bào guó |
釋 義 | 竭盡忠誠,報效國家。#語出《周書.卷四○.顏之儀列傳》。 |
典 源 | #《周書.卷四○.列傳.顏之儀》1>
宣帝崩,劉昉、鄭譯等矯遺詔,以隋文帝為丞相,輔少主。之儀知非帝旨,拒而弗從。昉等草詔署記,逼之儀連署。之儀厲聲謂昉等曰:「主上升遐,嗣子沖幼,阿衡之任,宜在宗英。方今賢戚之內,趙王最長,以親以德,合膺重寄。公等備受朝恩2>,當思盡忠報國,奈何一旦欲以神器3>假4>人!之儀有死而已,不能誣罔先帝。」於是昉等知不可屈,乃代之儀署而行之。隋文帝後索符璽,之儀又正色曰:「此天子之物,自有主者,宰相何故索之?」於是隋文帝大怒,命引出,將戮之,然以其民之望也,乃止。出為西疆郡守。
〔注解〕
- 典故或見於《宋史.卷三六五.列傳.岳飛》。
- 朝恩:朝廷恩惠。
- 神器:比喻帝位。
- 假:借。
〔參考資料〕
《宋史.卷三六五.列傳.岳飛》
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,使者至,飛笑曰:「皇天后土,可表此心。」初命何鑄鞠之,飛裂裳以背示鑄,有「盡忠報國」四大字,深入膚理。既而閱實無左驗,鑄明其無辜。改命万俟禼。禼誣:飛與憲書,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,雲與憲書,令措置使飛還軍;且言其書已焚。
另可參考:《北史.卷八三.文苑列傳.顏之推》 |
典故說明 | 據《周書.卷四○.列傳.顏之儀》載,北周宣帝過世後,臣子劉昉、鄭譯等人假借宣帝臨死前所頒布的命令,任命後來的隋文帝楊堅為丞相,輔佐少主靜帝,並且逼顏之儀在草擬的詔書上署名。但顏之儀知道這不是宣帝的旨意,加以拒絕,而且還嚴厲地斥責說:「宣帝剛死,即位的靜帝年幼,執政的大官應由皇族中最為傑出趙王來擔任。你們受到朝廷極大的恩惠,應當要『盡忠報國』,如今竟然企圖將帝位交給別人!縱使你們要取我的性命,我也不能因此毀謗誣陷先帝。」劉昉等人知道無法讓他屈服,只好代他簽署。「盡忠報國」這句成語由此而來,意思是竭盡忠誠報效國家。而「盡忠報國」另一個較廣為人知的典故是《宋史.卷三六五.列傳.岳飛》中所載記岳飛的事跡。宋朝名將岳飛被捕入獄後,何鑄受命前來審問他,他撕裂衣服露出背上刺的「盡忠報國」四字,以證明自己對國家的忠心不二。文中,「盡忠報國」同樣是指竭盡忠誠,報效國家之意。 |
書 證 |
- 《周書.卷四○.列傳.顏之儀》:「方今賢戚之內,趙王最長,以親以德,合膺重寄。公等備受朝恩,當思盡忠報國,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!」(源)
- 明.屠隆《曇花記》第二九齣:「皇帝有旨,卿父全身入道,卿能盡忠報國,豈不兩全。」
- 《封神演義》第七八回:「主將之言差矣!況吾等俱是紂臣,理當盡忠報國,豈可一旦忘君徇私?」
- 《喻世明言.卷三一.鬧陰司司馬貌斷獄》:「韓信,你盡忠報國,替漢家奪下大半江山,可惜銜冤而死,發你在樵鄉曹嵩家托生,姓曹,名操,表字孟德。先為漢相,後為魏王,坐鎮許都,享有漢家山河之半。」
- 《醒世恆言.卷二七.李玉英獄中訟冤》:「爹爹,你生前盡忠報國,死後自是為神。乞顯示骸骨所在,奉歸安葬。」
- 《紅樓夢》第四五回:「州縣官兒雖小,事情卻大,為那一州的州官,就是那一方的父母。你不安分守己,盡忠報國,孝敬主子,只怕天也不容你。」
- 《三俠五義》第七回:「小人又見甯師老爺看了書信十分歡喜,說,叫老爺好好辦事,盡忠報國,還教導了小人好些好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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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說明 | 語義說明竭盡忠誠,報效國家。褒義。
使用類別用在「為國效忠」的表述上。
例句
- 如果每個人都能盡忠報國,就不怕敵人來犯。
- 聽到這位英雄盡忠報國的事蹟,每個人都深受感動。
- 每位盡忠報國的將士,都獲頒勳章表揚他們的功勞。
- 民族英雄岳飛盡忠報國的事蹟,至今仍為人所稱頌。
- 他從小就立志要效法岳飛,盡忠報國,因此投身軍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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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 識 | 近義成語以身許國反義成語禍國殃民、賣國求榮 |
參考詞語 | - 精忠報國
ㄐㄧㄥ ㄓㄨㄥ ㄅㄠˋ ㄍㄨㄛˊ
jīng zhōng bào guó
猶「盡忠報國」。見「盡忠報國」條。
- 《喻世明言.卷三二.遊酆都胡母迪吟詩》:「岳飛精忠報國,父子就戮。」
- 《精忠岳傳》第二二回:「我今日祝告天地祖宗,要在你背上刺下『精忠報國』四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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