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義: 收復失土或恢復國家固有的典章制度。宋.辛棄疾〈美芹十論.自治第四〉:「故臣願陛下姑以光復舊物而自期,不以六朝之勢而自卑。」也作「光復舊京」。
光復舊物 列印 字級設定小中大 詞 語光復舊物 注 音ㄍㄨㄤ ㄈㄨˋ ㄐㄧㄡˋ ㄨˋ 漢語拼音guāng fù jiù wù 釋 義收復失土或恢復國家固有的典章制度。宋.辛棄疾〈美芹十論.自治第四〉:「故臣願陛下姑以光復舊物而自期,不以六朝之勢而自卑。」也作「光復舊京」。 附 錄修訂本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