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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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殺予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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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生殺予奪
注  音ㄕㄥ ㄕㄚ ˇ ㄉㄨㄛˊ
漢語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釋  義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語本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。
典故說明「生殺予奪」分別指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根據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記載,周朝內史掌管: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等八柄,後來「生殺予奪」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出現「生殺予奪」的書證如宋.蘇洵〈上皇帝書〉:「其一境之內,所以生殺予奪,富貴貧賤者,皆自我制之,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」
用法說明

語義說明

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

使用類別

用在「生死大權」的表述上。

例句

  1. 落在敵人手中的俘虜,生殺予奪全由他人決定。
  2. 在君主專制的社會,君王對臣民有生殺予奪的大權。
  3. 這個暴君大權在握,生殺予奪全憑一己喜怒,因此沒有一個人不懼怕。
  4. 在這個專制的國家中,執政者握有生殺予奪之權,人民毫無自由權利可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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