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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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盟山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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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 語河盟山誓(海誓山盟)
注  音ㄏㄜˊ ㄇㄥˊ ㄕㄢ ˋ
漢語拼音hé méng shān shì
釋  義義參「海誓山盟」。見「海誓山盟」條。
典故說明此處所列為「海誓山盟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海誓山盟」典源作「河盟山誓」。漢高祖劉邦在平定天下後,對有功的軍臣加官賜爵、分封土地,《史記》裡列表敘述分封情形,並記載在賜封時,漢高祖誓言:「使河如帶,泰山若厲。國以永寧,爰及苗裔。」意思是只要國家安定,眾功臣之勛爵必定永傳子孫。「使河如帶,泰山若厲」即是假使黃河乾涸,窄如衣帶;泰山崩壞,小如礪石(磨刀石)。你們的官爵才會變動。這是漢高祖向眾功臣許下的諾言,保證他們現在受封的爵位土地會世代相傳,絕不撤銷。所以唐代的司馬貞寫劉邦:「起沛入秦,憑謀仗計。紀勳書爵,河盟山誓。」就是描述這段以黃河、泰山為喻的誓言。後來「海誓山盟」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將「河」換為「海」,同樣是指誓約如山海般堅固持久,永恆不變。後世多用在男女感情約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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