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至戶曉
Idiom | 家至戶曉(家喻戶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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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pomofo | |
Pinyin | jiā zhì hù xiǎo |
Interpretation | 義參「家喻戶曉」。見「家喻戶曉」條。 |
Allusion description | 此處所列為「家喻戶曉」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 「家喻戶曉」原作「戶告人曉」。漢朝時,劉向編了一本《列女傳》,講述古代貞烈女子的故事。其中有一篇是敘述古代梁國的一位婦人,有一天家裡失火了,她的孩子和姪子都在裡面。婦人跑進大火中,原想先救姪子,在慌亂中抱出一個小孩,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孩子。眼看火勢愈來愈大,已經不可能再進去救人。婦人心裡十分難過,想投火自盡,旁人趕緊把她攔下勸說:「你原本是想救姪子,只因一時慌亂才救成自己的孩子,又何必想不開呢?」婦人說:「話雖如此,但我又怎麼可能挨家挨戶的去解釋,讓全國上下都知道呢?一定會有許多人不了解事情的經過,因而指責我偏心,只救自己的孩子,我以後都要背負這個不義的罪名,還有什麼臉見人?要我再把自己的孩子推回火場,和姪子一起死,我這個做母親的也辦不到,這樣下來,還是只有一死吧!」說完就衝進屋子,葬身火海。在這篇故事中,原作「戶告人曉」,指的是挨家挨戶告訴大家知道。到了北宋的《宣和書譜》,有這麼幾句話:「昔者帝王坐法宮,垂衣裳,不出九重深密之地,使四方萬里朝令夕行,豈家至戶曉也哉?以吾有慶賞刑威之柄以馭之而已。」說皇帝端坐深宮中,靠著行政機制的運作,不用挨家挨戶告知就能實行政令,也是同樣的用法。後來「家喻戶曉」這句成語就由此演變而出,用來表示家家戶戶都知道,亦用來形容事情、名聲傳播極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