魚目混珠
參考詞語
‧魚目亂珠 ‧魚目入珠 ‧魚目混珍 ‧魚目為珠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yú mù hùn zhū釋 義
以魚的眼珠混充珍珠。比喻以假亂真。#語本《韓詩外傳》。△「濫竽充數」
典 源
#《韓詩外傳》(據《文選.卷四○.牋.任昉.到大司馬記室》李善注引)1>《韓詩外傳》曰:「白骨類象2>,魚目似珠。」
〔註解〕
- 典故或見於漢.魏伯陽《參同契.同類合體章》、《尚書考靈耀》。
- 象:此指象牙。
〔典源參考〕
■漢.魏伯陽《參同契.同類合體章》植禾當以穀,覆雞用其卵。以類輔自然,物成易陶冶。魚目豈為珠,蓬蒿不成檟。
■《尚書考靈耀》(據《太平御覽.卷八六.皇王部一一.始皇帝》引)
秦失金鏡,魚目入珠。
典故說明
任昉(西元460∼508)字彥昇,南朝梁博昌人,仕宋、齊、梁三代。宋時,舉兗州秀才,拜太常博士。入齊,以文學為王儉所重,後任竟陵王記室參軍,為「竟陵八友」之一。齊末,蕭衍得勢,任為驃騎記室參軍,專主文翰。蕭衍代齊自立,是為梁武帝,任昉為義興、新安太守,有政聲。任昉博學多聞,於書無所不讀,聚書至萬餘卷,是當時著名的三大藏書家之一。曾見宮中內藏四部古籍篇卷紛雜,於是親自校讎勘定。任昉的文學成就,以善撰表、奏、書、啟著稱,當時王公表奏,無不請昉代筆,起筆即成,不加點竄,因而與以詩聞名的沈約合稱為「沈詩任筆」。他在上任大司馬記室時,寫了一篇〈到大司馬記室牋〉,來感謝朝廷的提拔。文中任昉極為自謙,形容自己只是像魚眼睛那樣毫無價值的人,卻被當作美玉一般來使用。唐人李善在注解時,引用了《韓詩外傳》為證,說明古人認為白色骨頭外觀看起來像象牙,魚的眼珠乍看之下很像珍珠。後來「魚目混珠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以假亂真。書 證
- 《張右史文集.卷三七.同文唱和.柳子文.詩呈同院諸公》:「得句 酬數,忘言笑語稀。自慚初學步,魚目混珠璣。」
- 明.宋登春〈荅子愿書〉:「物有似是而非,似非而是者,所以為難也。魚目混珠,非海客不能識之;燕石似玉,非良工不能辨之。」
- 明.朱誠泳〈送童世奇黃門回京〉詩:「近臣承詔下鑾坡,跋涉其如遠道何!魚目混珠須辯早,角弓入酒莫疑多。」
- 《濟公傳》第一七三回:「我帶來三身官人的衣裳靴帽,你同你姐姐都換上,我也換上。濟公說了,見樓下旋風一起,你我就下樓逃走,這叫魚目混珠。」
- 清.孫星衍〈漢宮訪古〉詩:「阿房一炬成焦士,金銅仙人泣移處。長安所遇故物稀,片瓦千年出荒圃。……世人知寶宣德製,魚目混珠吁可悲。」
- 《花月痕》第一七回:「采秋笑道:『魚有魚的目,蚌有蚌的珠;你要把蚌的珠,換魚的目,魚怎麼願呢?』癡珠含笑要答,劍秋拍掌大笑,道:『癡珠!他道你是魚目混珠,你該罰他一鍾酒!』」
用法說明
語義說明
比喻以假亂真。使用類別
用在「以假亂真」的表述上。例句
- 這裡賣的魚翅真偽充斥,魚目混珠的贗品不少。
- 這地攤貨很多魚目混珠,你得小心免得上當吃虧。
- 這些魚目混珠的野山人參鬚,是用蘿蔔鬚根製成的。
- 不肖商人想拿仿冒品來魚目混珠,欺騙不知情的顧客。
- 我這是金字招牌的祖傳救命金丹,豈容他人魚目混珠?
- 收藏古董要先培養鑑定能力,以免買到魚目混珠的假貨。
- 這遊戲就叫「魚目混珠」,請大家從盤子裡挑出真的化石。
- 我們要抵制仿冒品,絕不允許魚目混珠,侵犯智慧財產權。
- 只見大師走到畫作前一看,就說:「這是魚目混珠的假畫!」
- 這家公司為打擊對手,故意推出包裝相似的產品來魚目混珠,低價促銷。
辨 識
近義
以假亂真、濫竽充數反義
貨真價實「濫竽充數」及「魚目混珠」都有試圖矇混過關的意思。
「濫竽充數」側重於以劣充數;「魚目混珠」側重於以假亂真。
濫竽充數 | 魚目混珠 | 辨似例句 |
---|---|---|
○ | ㄨ | 這些繪作水準根本不夠,也敢~來參展! |
ㄨ | ○ | 這些地攤上賣的古董難免~,你可要睜大眼睛,別上當了! |
參考詞語
- 魚目亂珠
注 音
ㄩˊ ㄇㄨˋ ㄌㄨㄢˋ ㄓㄨ 漢語拼音
yú mù luàn zhū釋 義
猶「魚目混珠」。見「魚目混珠」條。- 《景德傳燈錄.卷二八》:「真心、妄心、佛智、世智,名同體異。緣南方錯將妄心言是真心,認賊為子,有取世智稱為佛智,猶如魚目而亂明珠,不可雷同,事須甄別。」
- 魚目入珠
注 音
ㄩˊ ㄇㄨˋ ㄖㄨˋ ㄓㄨ 漢語拼音
yú mù rù zhū釋 義
猶「魚目混珠」。見「魚目混珠」條。- 《太平御覽.卷八六》:「秦失金鏡,魚目入珠。」
- 魚目混珍
注 音
ㄩˊ ㄇㄨˋ ㄏㄨㄣˋ ㄓㄣ 漢語拼音
yú mù hùn zhēn釋 義
猶「魚目混珠」。見「魚目混珠」條。- 唐.李白〈鳴皋歌送岑徵君〉:「雞聚族以爭食,鳳孤飛而無鄰。蝘蜓嘲龍,魚目混珍。」
- 魚目為珠
注 音
ㄩˊ ㄇㄨˋ ㄨㄟˊ ㄓㄨ 漢語拼音
yú mù wéi zhū釋 義
猶「魚目混珠」。見「魚目混珠」條。- 漢.魏伯陽《參同契.同類合體章》:「魚目豈為珠,蓬蒿不成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