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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窗事犯(東窗事發)

參考詞語

‧東窗事發

音讀與釋義

注  音

ㄉㄨㄥ ㄔㄨㄤ ˋ ㄈㄢˋ

漢語拼音

dōng chuāng shì fàn

釋  義

義參「東窗事發」。見「東窗事發」條。

典  源

此處所列為「東窗事發」之典源。
#元.劉一清《錢塘遺事.卷二.東窗事發》
秦檜1>欲殺岳飛2>,於東窗下謀3>。其妻王夫人曰:「擒虎易,放虎難。」其意遂決。後檜遊西湖,舟中得疾,見一人披髮厲聲4>曰:「汝誤國害民,我已訴於天,得請于帝矣。」檜遂死。夫人思之。未幾,秦熺6>亦死。方士伏章7>,見熺荷8>鐵枷,因問秦太師9>所在,熺曰:「吾父見在酆都10>。」方士如其言而往,果見檜與万俟卨11>俱荷鐵枷,備受諸苦。檜曰:「可煩傳語夫人,東窗事發矣。」

〔註解〕

  1. 秦檜:?∼西元1155,字會之,宋升州江寧人。性陰險,晚年更加殘忍。高宗時為相,和金人勾結,力主和議,並誣殺岳飛等人,最後與金達成和議。卒諡忠獻,寧宗改諡繆醜。
  2. 岳飛:西元1103∼1141,字鵬舉,宋相州湯陰人,為宋朝名將。事母至孝,家貧力學。宣和年間從軍,屢破金兵,復國有望,然因宰相秦檜力主和議,於是一日內連降十二道金字牌,召還,誣陷「莫須有」的罪名而死於獄中。孝宗時復其官位,諡武穆。寧宗時追封為鄂王,改諡忠武。有《岳武穆集》。
  3. 謀:策畫,計謀。
  4. 厲聲:語氣嚴厲。
  5. 得請於帝:指請准於天帝,來要秦檜之命。
  6. 秦熺:宋人,生卒年不詳,秦檜之子,本為秦檜妻兄與婢妾所生之子。官至少師。秦檜死後,秦熺亦被廢。
  7. 方士伏章:方士,研究神仙、祈禳等法術的人。伏章,方士名,宋人,生卒年不詳。
  8. 荷:音ㄏㄜˋ,扛,此處為穿戴之意。
  9. 太師:職官名。三公之一。三公指太師、太傅、太保。宋時稱丞相為太師。
  10. 酆都:俗傳為冥府所在。
  11. 万俟卨:生卒年不詳,宋宋州陽武人,字元忠,擔任湖北刑獄時,岳飛宣撫荊湖一帶,曾得罪他。後與秦檜一同陷害岳飛。官至尚書右僕射。卒謚忠靖。万,音ㄇㄛˋ。俟,音ㄑㄧˊ。卨,《宋史.卷四七四.姦臣列傳》作「万俟离」。离,音ㄒㄧㄝˋ

〔典源參考〕

另可參考:明.田汝成《西湖遊覽志餘.卷四.佞倖盤荒》

書  證

  1. 元.孔文卿《東窗事犯》第二折:「吾乃地藏神,化為呆行者,在靈隱寺中,泄漏秦太師東窗事犯。」
  2. 明.郎瑛《七修類稿.卷二三.辯證類五.東窗事犯》:「宋押衙何立,秦太師差往東南第一峰勾幹。恍惚人引至陰司,見秦對岳事,令歸告夫人東窗事犯矣。」

參考詞語

  • 東窗事發

    注  音

    ㄉㄨㄥ ㄔㄨㄤ ˋ ㄈㄚ

    漢語拼音

    dōng chuāng shì f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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