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薪救火(抱薪救火)
參考詞語
‧抱薪救火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fù xīn jiù huǒ釋 義
義參「抱薪救火」。見「抱薪救火」條。典 源
此處所列為「抱薪救火」之典源。#《戰國策.魏策三》1>
〔註解〕
- 典故或見於《淮南子.主術》。
- 固:原來、一向。
- 秦:戰國時秦國。戰國七雄之一。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。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。後於秦孝公時,用商鞅變法圖強。秦王政二十六年統一天下,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帝國。
〔典源參考〕
《淮南子.主術》夫水濁則魚噞,政苛則民亂,故夫養虎豹犀象者,為之圈檻,供其嗜欲,適其饑飽,違其怒恚,然而不能終其天年者,形有所劫也。是以上多故則下多詐,上多事則下多態,上煩擾則下不定,上多求則下交爭。不直之於本而事之於末,譬猶揚堁而弭塵,抱薪以救火也。另可參考:《史記.卷四四.魏世家》
書 證
- 《韓非子.有度》:「(其臣)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,則是負薪而救火也,亂弱甚矣。」
- 《三國演義》第四三回:「若聽諸葛亮之言,妄動甲兵,此所謂負薪救火也。」
參考詞語
- 抱薪救火
注 音
ㄅㄠˋ ㄒㄧㄣ ㄐㄧㄡˋ ㄏㄨㄛˇ 漢語拼音
bào xīn jiù hu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