鋒不可當(銳不可當)
參考詞語
‧銳不可當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fēng bù kě dǎng釋 義
義參「銳不可當」。見「銳不可當」條。典 源
此處所列為「銳不可當」之典源。※《史記.卷九二.淮陰侯列傳》
廣武君李左車1>說成安君2>曰:「聞漢將韓信3>涉西河4>,虜魏王5>,禽6>夏說7>,新喋血8>閼與,今乃輔以張耳9>,議欲下趙10>,此乘勝而去國遠鬥,其鋒不可當。臣聞千里餽糧,士有飢色11>,樵蘇後爨,師不宿飽12>。今井陘13>之道,車不得方軌14>,騎不得成列,行數百里,其勢糧食必在其後。願足下15>假臣奇兵三萬人,從閒道16>絕其輜重17>;足下深溝高壘18>,堅營勿與戰。彼前不得鬥,退不得還,吾奇兵絕其後,使野無所掠,不至十日,而兩將之頭可致於戲下。願君留意臣之計。否,必為二子所禽矣。」
〔註解〕
- 廣武君李左車:漢初名士,生卒年不詳。
- 成安君:陳餘,秦大梁人,生卒年不詳。好儒術,與張耳為刎頸交。陳勝起兵,陳餘與張耳立武臣為趙王,趙王以陳餘為大將軍。後來張耳降漢,與韓信破陳餘於井陘,餘被斬於泜水上。
- 韓信:?∼西元前196,西漢淮陰人。年輕時曾忍少年胯下之辱,後助漢高祖伐魏、擊趙、降燕、破齊,封為齊王,後徙封楚王。高祖熒欋背叛,偽作雲夢之會,擒置咸陽,降封淮陰侯,終為呂后所殺。
- 西河:地名。地約在今陝西省華陰縣一帶。位於黃河之西,故稱為「西河」。
- 魏王:魏豹,生卒年不詳。陳勝起兵後,豹往投靠,攻下魏地二十餘城而立為魏王。後被韓信所虜,為漢效力堅守滎陽,被周苛所殺。
- 禽:通「擒」,捕捉。
- 夏說:秦末漢初人,生卒年不詳。曾奉陳餘命令,說服齊王共同攻擊常山王張耳。
- 喋血:殺人眾多,踏血而行。喋,ㄉㄧㄝˊ,通「蹀」,踐踏。
- 張耳:西漢大梁人,生卒年不詳。與陳餘為刎頸交,後與陳餘發生嫌隙,降漢,與韓信破趙,封為趙王,卒謚景。
- 下趙:攻取趙地。下,攻取。趙,地名,約為今河北省南部及山西省北部一帶。
- 千里餽糧,士有飢色:把糧草送給千里之外的士兵,士兵仍無法立刻得到飽足。形容運補線太長,則軍士無法溫飽。
- 樵蘇後爨,師不宿飽:等採夠了材薪再來炊煮食物,軍隊無法充分吃飽與休息。樵,採薪。蘇,取草。爨,音ㄘㄨㄢˋ,以火燒煮食物。
- 井陘:即井陘關,約位在并州石艾縣東十八里,即井陘口。
- 方軌:二車併行。方,併。
- 足下:古時下對上或同輩相稱的敬辭。
- 閒道:捷近的小路。閒,通「間」,音ㄐㄧㄢˋ。
- 絕其輜重:阻斷其後援。輜重,軍事上對作戰部隊提供後勤補給、後送、保養等勤務支援的必要人員、裝備與車輛。
- 深溝高壘:挖深壕溝,築高壘壁。比喻防禦堅固,易守難攻。
書 證
- 《史記.卷九二.淮陰侯列傳》:「此乘勝而去國遠鬥,其鋒不可當。」(源)
參考詞語
- 銳不可當
注 音
ㄖㄨㄟˋ ㄅㄨˋ ㄎㄜˇ ㄉㄤˇ 漢語拼音
ruì bù kě dǎ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