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劍殺人(借刀殺人)
參考詞語
‧借刀殺人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jiè jiàn shā rén釋 義
義參「借刀殺人」。見「借刀殺人」條。典 源
此處所列為「借刀殺人」之典源。※明.汪廷訥《三祝記.卷上.造陷》
〔註解〕
- 表奏:上表奏請。
- 仲淹:范仲淹(西元989∼1052),字希文。宋名臣,吳縣人。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,官至參知政事。元昊反,時仲淹經略陝西,號令嚴明,夏人不敢犯。喜好彈琴,然平日只彈〈履霜〉一曲,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。卒諡文正。
- 經略招討使:掌管招撫討伐事務之官。經略,唐始設,後多以節度使充任。宋置經略安撫司,掌兵民之事。明代於用兵時特置,權任極重,在總督之上。清初亦曾設有此職,中葉以後則廢。招討使,唐始設,有兵事暫置,宋多以大臣充任,元多置於邊塞,明為士官武職。
- 元昊:趙元昊(西元1103∼1148),西夏開國君主。李繼遷孫,又名曩霄,因先世宋賜趙姓,故稱為趙元昊。雄毅大略,不甘臣服於宋,遂稱帝,建國號夏。宋伐之不能克,乃封為夏國主。曾訂定官制、軍制、法律及創制西夏文字。卒諡武烈皇帝,廟號景宗。
書 證
- 《紅樓夢》第一六回:「咱們家所有的這些管家奶奶們,那一位是好纏的。……借劍殺人,引風吹火,……都是全掛子的武藝。」
- 《紅樓夢》第六九回:「鳳姐雖恨秋桐,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,自己且抽頭,用借劍殺人之法,坐山觀虎鬥,等秋桐殺了尤二姐,自己再殺秋桐。」
參考詞語
- 借刀殺人
注 音
ㄐㄧㄝˋ ㄉㄠ ㄕㄚ ㄖㄣˊ 漢語拼音
jiè dāo shā ré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