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同伐異
參考詞語
‧伐異黨同 ‧標同伐異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dǎng tóng fā yì釋 義
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。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語出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。後用「黨同伐異」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△「結黨營私」
典 源
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〔註解〕
- 武帝:漢武帝劉徹(西元前156∼前87),在位時文治武功鼎盛。改變漢初以來沿用的黃老治術,罷黜百家,獨尊儒術。
- 霧會:喻眾多的人、事物集聚一起。
- 石渠:西漢皇帝用來藏書的閣名。為蕭何所造,位於長安未央宮殿北。
- 分爭:分異爭奪。
典故說明
「黨同伐異」意思是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,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漢初採黃老治術,主張無為和崇尚自然等政治思想,但自漢武帝劉徹執政後,採納董仲舒「罷黜百家、獨尊儒術」的主張,一時間儒學興盛起來,學者經常聚集討論,以致宣帝時召集諸儒在石渠閣講論六藝。在評議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時產生分歧,引發爭論,以致有「黨同伐異之說」。也就是觀點相同的人結為同黨,攻擊觀點和自己不同的。後來「黨同伐異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書 證
- 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:「自武帝以後,崇尚儒學,懷經協術,所在霧會,至有石渠分爭之論,黨同伐異之說,守文之徒,盛於時矣。」(源)
- 《續資治通鑑.卷一二七.宋紀一二七.高宗紹興十五年》:「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,今當崇雅黜浮,抑其專門私己。」
- 《明史.卷二二九.趙用賢列傳》:「昔顛倒是非在小人,今乃在君子。意氣感激,偶成一二事,遂自負不世之節,號召浮薄喜事之人,黨同伐異,罔上行私,其風不可長。」
- 《明史.卷二四三.列傳.鄒元標》:「臣嘗語朝士曰:『方今上在沖歲,敵在門庭,只有同心共濟。倘復黨同伐異,在國則不忠,在家則不孝。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,奈何從室內起戈矛耶?』」
- 《明史.卷二四四.列傳.楊漣》:「五年,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、光斗黨同伐異,招權納賄,命逮文言下獄鞫之。」
- 清.王夫之《薑齋詩話》卷下:「繼以李、杜代興,杯酒論文,雅稱同調,而李不襲杜,杜不謀李,未嘗黨同伐異,畫彊墨守。」
用法說明
語義說明
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使用類別
用在「結同排異」的表述上。例句
- 正人君子應該講求公理正義,不可黨同伐異。
- 如果想要幹一番大事業,就不應該黨同伐異,而要多方兼容並蓄。
- 明朝士人黨同伐異,互相鬥爭,無心國計民生,終於導致國家走上衰亡之途。
- 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,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,而不能黨同伐異,排斥不同學派。
- 政黨雖有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,但若是人人黨同伐異,不問是非,反而是開民主倒車。
辨 識
近義
引繩排根、結黨營私反義
同心協力、周而不比、無偏無黨「黨同伐異」及「結黨營私」都有勾結同黨的意思。
「黨同伐異」側重於勾結同黨以打擊異己;「結黨營私」側重於勾結同黨以謀求私利。
黨同伐異 | 結黨營私 | 辨似例句 |
---|---|---|
○ | ㄨ | 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,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,而不能~,排斥不同學派。 |
ㄨ | ○ | 目前官場上最嚴重的弊端,就是~,貪圖私利。 |
參考詞語
- 伐異黨同
注 音
ㄈㄚ ㄧˋ ㄉㄤˇ ㄊㄨㄥˊ 漢語拼音
fā yì dǎng tóng釋 義
猶「黨同伐異」。見「黨同伐異」條。- 《明史.卷二二五》:「給事中李成名復劾煥伐異黨同,煥遂稱疾篤,堅不起。」
- 標同伐異
注 音
ㄅㄧㄠ ㄊㄨㄥˊ ㄈㄚ ㄧˋ 漢語拼音
biāo tóng fā yì釋 義
猶「黨同伐異」。見「黨同伐異」條。- 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輕詆》:「謝鎮西書與殷揚州,為真長求會稽。殷答曰:『真長標同伐異,俠之大者。常謂使君降階為甚,乃復為之驅馳邪?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