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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珠合浦(合浦珠還)

參考詞語

‧合浦珠還

音讀與釋義

注  音

ㄏㄨㄢˊ ㄓㄨ ㄏㄜˊ ㄆㄨˇ

漢語拼音

huán zhū hé pǔ

釋  義

義參「合浦珠還」。見「合浦珠還」條。

典  源

此處所列為「合浦珠還」之典源。
#三國吳.謝承《後漢書》(據《藝文類聚.卷八四.寶玉部下.珠》引)
孟嘗1>為合浦2>太守3>。郡境舊採珠,以易4>米食。先時二千石5>貪穢6>,使民採珠,積以自入7>。珠忽徙去8>,合浦無珠,餓死者盈路9>。孟嘗行化10>,一年之間,去珠復還。

〔註解〕

  1. 孟嘗:字伯周,東漢會稽人。策孝廉,舉茂才。任徐縣令,遷合浦太守。後因病去官,隱處窮澤,身自耕佣。桓帝時屢被荐舉,終不用。
  2. 合浦:漢代郡名。位於廣東省湛江市西北,瀕廉江東岸,南臨東京灣,沿海古產珠。
  3. 太守:職官名。秦設郡守,管理一郡政事,秩二千石。漢景帝時更名太守。
  4. 易:交換。
  5. 二千石:漢代內自九卿、郎將,外至太守、尉,俸祿皆為二千石。此指之前的太守。
  6. 貪穢:貪汙。穢,音ㄏㄨㄟˋ
  7. 自入:將財產據為己有。
  8. 徙去:遷移至他處。
  9. 盈路:遍地都是。
  10. 行化:推行教化。

〔典源參考〕

另可參考:《後漢書.卷七六.循吏列傳.孟嘗》

書  證

  1. 唐.駱賓王〈上兗州刺史啟〉:「還珠合浦,波含遠近之星。」

參考詞語

  • 合浦珠還

    注  音

    ㄏㄜˊ ㄆㄨˇ ㄓㄨ ㄏㄨㄢˊ

    漢語拼音

    hé pǔ zhū huá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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