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公濟私(假公濟私)
參考詞語
‧假公濟私音讀與釋義
注 音
漢語拼音
jiè gōng jì sī釋 義
義參「假公濟私」。見「假公濟私」條。典 源
此處所列為「假公濟私」之典源。#《漢書.卷六○.杜周傳》1>
其春,丞相方進2>薨3>,業上書言:「方進……專作威福,阿黨4>所厚,排擠英俊,託公報私,橫厲5>無所畏忌,欲以熏轑6>天下。
〔註解〕
- 典故或見於《後漢書.卷四六.郭陳列傳.陳寵》、《後漢書.卷六三.李杜列傳.李固》。
- 方進:翟方進(?∼西元前7年),字子威,漢上蔡人。少孤,從博士學《春秋》,以射策甲科為郎,永始中擢丞相,封高陵侯,兼通文法,以儒雅緣飾吏事,號為「通明相」。後因政治鬥爭,被成帝賜詔書自殺,諡恭。
- 薨:音ㄏㄨㄥ,古代諸侯或大官死亡皆稱為「薨」。
- 阿黨:結黨徇私。阿,音ㄜ。
- 橫厲:縱橫凌厲。形容氣勢威猛。
- 熏轑:燻灼;威脅。轑,通「燎」。
〔典源參考〕
■《後漢書.卷四六.郭陳列傳.陳寵》臣聞先王之政,賞不僭,刑不濫,與其不得已,寧僭不濫。故唐堯著典,『眚災肆赦』;周公作戒,『勿誤庶獄』;伯夷之典,『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』。由此言之,聖賢之政,以刑罰為首。往者斷獄嚴明,所以威懲姦慝,姦慝既平,必宜濟之以寬。陛下即位,率由此義,數詔群僚,弘崇晏晏。而有司執事,未悉奉承,典刑用法,猶尚深刻。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,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,或因公行私,逞縱威福。
■《後漢書.卷六三.李杜列傳.李固》
臣聞君不稽古,無以承天;臣不述舊,無以奉君。昔堯殂之後,舜仰慕三年,坐則見堯於牆,食則覩堯於羹。斯所謂聿追來孝,不失臣子之節者。太尉李固,因公假私,依正行邪,離閒近戚,自隆支黨。至於表舉薦達,例皆門徒;及所辟召,靡非先舊。或富室財賂,或子壻婚屬,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。
書 證
- 清.劉坤一〈復陳次亮書〉:「惟紳商各持意見,其中不無借公濟私之人。」
參考詞語
- 假公濟私
注 音
ㄐㄧㄚˇ ㄍㄨㄥ ㄐㄧˋ ㄙ 漢語拼音
jiǎ gōng jì s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