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罄竹難書

音讀與釋義

注  音

ㄑㄧㄥˋ ㄓㄨˊ ㄋㄢˊ ㄕㄨ

漢語拼音

qìng zhú nán shū

釋  義

罄,音ㄑㄧㄥˋ,用盡。「罄竹難書」指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,也難以寫盡。形容災亂異象極多,無法一一記載。#語本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.明理》。後用「罄竹難書」形容罪狀極多。

典故說明

「罄竹難書」的「罄」,是「用盡」的意思,「竹」指的則是從前用來刻寫文字的「竹簡」。古代在還沒發明紙之前,人們都是把竹子剖成一片片的,然後在上面書寫文字。所以「罄竹難書」整個成語的語義便是: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,也難以寫盡。此語較早見於戰國時的文獻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.明理》,文中有一段描述了亂世的各種異象,譬如天上的雲呈現出怪異的形狀、太陽有日蝕的現象、同時有兩個或四個月亮一起出現、馬的頭上長出犄角、有人養出長有五隻腳的雄雞或母豬生下小狗等等,這些奇怪的現象「皆亂國之所生也,不能勝數,盡荊、越之竹,猶不能書」。意思是說這些奇怪的現象,都是由於政治敗壞所帶來的亂亡徵兆,而且這種國家即將敗亡的徵兆,多到用盡荊、越兩地的竹子來寫都寫不完。後來「罄竹難書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本來是用來形容亂象之多,後來則轉變而專用於形容罪狀極多。如《漢書.卷六六.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.公孫賀》便有「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辭」之說,《舊唐書.卷五三.李密列傳》亦有「罄南山之竹,書罪未窮」的用法。案:前者是漢臣朱世安被誣諂下獄時,上書揭發丞相公孫賀父子作惡多端所用之語;後者則是隋人李密欲討伐隋煬帝,檄文中用以形容煬帝罪大惡極之語。這兩段文字都是描述罪狀之多,難以記錄。不過與《呂氏春秋》同期的文獻《孫臏兵法》,在〈奇正〉篇中有「形勝,以楚越之竹書之而不足」這樣一段話,指兩軍相爭時,要讓我軍處於必勝條件下的方法有許多種,即使用盡楚、越兩地的竹子都寫不完。則「難書」一語,並非指亂象,也非指罪狀。可知最初「罄竹難書」一語並無負面義,只是後來一般引用此語時,多只用以形容罪狀之多。

用法說明

語義說明

形容罪狀極多。貶義。

使用類別

用在「罪惡深重」的表述上。

例句

  1. 他長期在鄉里間作威作福,罪行罄竹難書
  2. 他所犯的罪行罄竹難書,是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。
  3. 他們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行,判十次死刑都不嫌多。
  4. 就算是犯行罄竹難書的罪人,如能放下屠刀也可立地成佛。
  5. 在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,我發現秦始皇的暴政真是罄竹難書
  6. 身為記者多年,我還是第一次遇見這種罪行罄竹難書的犯人。
  7. 這惡霸犯下的滔天罪行真是罄竹難書,最後總算受到法律制裁。
  8. 即使是罄竹難書的大罪犯,只要他能誠心改過向上,我身為律師,還是願意替他辯護。

辨  識

近義

擢髮難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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